FDA非NIOSH批准口罩的紧急使用授权EUA指南
FDA非NIOSH批准口罩的紧急使用授权EUA指南4月3日修订版解读
今天更新消息,美国确实很缺口罩了。CDC发布了新的要求,建议全民戴口罩。FDA动作也很快,《FDA非NIOSH批准口罩的紧急使用授权EUA指南》又发了一个新的修订版,这个修订版里明确的加上了对中国的符合要求口罩的要求。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作为监管机构,要管的还是符合资质,而不是国家。
在中国生产的一次性非NIOSH认证口罩符合以下认证标准之一,符合本EUA的授权条件: 1.它是由一个实体制造的,该实体持有一个或多个NIOSH对其他型号的FFR的批准,这些FFR是按照其他国家适用的授权标准生产的,可以由FDA进行验证;解读:需要是有经验的制造商,至少有过NIOSH一个证…不能是新进入的制造商,或者无实体的贸易公司。 2.拥有中国以外的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授权,并可由FDA查询和验证的;或 3.由一个可由FDA验证的公认的独立测试实验室,以适用的测试标准所记录的测试报告,证明性能可接受。附注6附注6:如果符合这一标准,根据中国标准设计和验证的呼吸器(口罩)制造商有资格获得授权。解读:把上次删去的中国标准羞答答的放回来了。提醒:此处中国标准指的是GB2626。
为了作为本EUA下的授权呼吸器添加到附录A中,制造商和/或进口商必须证明,在中国制造的一次性非NIOSH认证呼吸器至少符合上述标准之一,向FDA发送请求,主题为““FFRS Made in China”,发送至CDRH-NonDiagnosticEUA-Templates@fda.hhs.gov,信息如下:
·NIOSH认证呼吸器的制造商名称、型号和NIOSH认证号·制造商名称、地址、型号以及要授权的呼吸器的产品标签·其他监管机构或代表其行事的合格评定机构的上市许可/证书(包括机构名称和授权号)·制造商名称、地址、型号以及您想要授权的呼吸器的产品标签·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你计划进口的口罩数量的估计除了要记得符合国家法规,特别是近期三部委的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