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年销量百万级的汽车市场,俄罗斯对汽车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着严格规定,在多年的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和一整套汽车召回管理制度。
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与计量署2018年6月28日颁布第1321号法案,批准了《关于制定和实施防止因不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轮式车辆安全>要求的产品造成伤害的措施指导方针》(以下简称“召回法案”)。与此同时,原2016年第847号法案同步废止。与原法案相比,第1321号法案对召回流程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车辆电子护照(ЭПТС)相关要求等,并就制造商(或制造商代表)应将哪些情况通报给技术法规与计量署、情况通报应包含哪些信息及模板、《召回方案》应包括哪些内容、召回期间制造商和技术法规与计量署之间的互动机制、召回期限制等进行了规定,详见下文说明。
一. 主管机构
根据2015年10月16日第1108号俄罗斯联邦政府令《关于确保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轮式车辆安全>符合性的授权国家控制(监督)机构》,汽车相应的国家监管机构为Rosstandart,即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与计量署。该机构在俄罗斯政府体系中的地位,如下图所示。
根据第1321号法案第3条之规定,汽车召回管理工作由技术法规与计量署A.V. Kuleshov副署长负责。
二. 法律法规体系
上位法:
联邦法律(第184号)—《技术调节法》,第7章:违反技术法规和产品召回的要求;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TP TC 018/2011 轮式车辆安全》—第VII部分: 保护条款,第103至109条中关于召回的相关要求。
下位法 (执行细则) :
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与计量署2018年6月28日第1321号法案:《关于制定和实施防止因不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轮式车辆安全>要求的产品造成伤害的措施指导方针》
三. 《召回法案》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车辆、底盘、自行式机械、其他设备等。
四. 召回类型
主动召回
制造商(或制造商代表)发现产品缺陷后,可制定召回方案,并报告技术法规与计量署后,在制造商官网和技术法规与计量署官网以及其他媒体发布召回通告,公布召回方案,通知消费者前往厂商指定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处理,消除缺陷。
强制召回
根据《技术调节法》相关规定,技术法规与计量署作为国家监管机构,有权:
a.检验、验证产品的合规性;
b.要求制造商、经销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试验验证等;
c.将相关信息转交至其他执行机构,并提出请求;
d.要求制造商、经销商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
e.向法院申请(起诉),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强制召回。
五. 召回流程
六. 召回处理期限
涉及车辆1000台及以下,召回活动期限不超过1年;
涉及车辆1000台以上,召回活动期限不超过2年。
如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后,仍有部分车辆未检修/未处理完毕,则需同技术法规与计量署沟通,申请延长召回活动期限。再次延长时,剩余未检修车辆1000台及以下,延期不超过1年;剩余未检修车辆1000以上,延期不超过2年。
七. 2019年度召回统计及分析
免责声明
1) 本文所有信息及数据均来自俄罗斯联邦技术法规与计量署官方网站,仅供参考。如有疏漏或编译错误或不一致之处,请以俄罗斯官方信息为准。
2) 本文所提及之车辆,仅在俄罗斯联邦境内销售。本文不涉及除俄罗斯之外的其他任何国家或地区之任何品牌之任何车型,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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